Tuesday, May 29, 2007

同事,三分親?

自從Jackie升職以後,第二次因工事要「爭執」。
我想,這種情況他也不會想出現第三次;即使想,也沒有機會了。

「今天是我的Last Day,我走了以後,沒有人再會跟你因為意見不合而吵架!」的確,應該只有我才會對他的處事手法有意見。如果他討厭我,也許我會更早離開。

最後以同事的身份對話時,他說:我們做朋友,比做同事好。
當時很想反問:同事的我,真的會讓你這麼頭痛嗎?
或者,我們之間有太多的分歧;容易引起磨擦。

遺下的疑問:我們真的還可以做朋友嗎?
如果真還記得我們打勾勾的約定,我就相信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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