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rch 04, 2006

別輕易說感動

別輕易說感動,真正的“感動”只能用心體會。

曾經認識一個人,她動不動就會說:「好感動呀!」
不論別人做了甚麼事;例如:

別人偶然一次到訪她的留言板;
(朋友又不是只到你的板,你說了感動對方就會忘了到別的留言板了嗎?)

說了一句讚美的說話;
(如果你覺得一句無心話可以令你感動;為甚麼別人說了一句不合你心意的話,你也不說謝謝和好感動呢?)

朋友看到好東西跟她分享;
(朋友就會分享好東西;你覺得感動,是因為你自私,從來不懂分享!)

沒錯,聽到這詞,登時心中有點喜悅;但接收太多,就會有被濫用的感覺。
漸漸地,聽的人也會覺得毫無意義。

說實話,每當聽到她說出“感動”這兩個字,我覺得很虛偽;
真正的“感動”是難以用言語表達,只能用神緒和心傳遞自己的“感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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